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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宁关于投资的规定
2009-03-04 01:47  文章来源:贝宁经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1、投资主管部门

每个投资新建项目首先要根据行业向所属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可行性等有关详细内容,同时根据《投资法》或者《工业保税区投资法》的规定来申请所需的优惠政策,以便实现获得所属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许可证。所申请的优惠政策将有所属主管部门提交于计划和市场运营部编制下的“投资促进委员会”审核。如被通过,还需要经过政府部长内阁会议批准。

2、投资行业的规定

贝宁对外资投资的行业没有硬性规定。但是,对能源、电力、水利、水泥能敏感领域的投资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

3、投资方式的规定

投资方式灵活多样,如独资、合资、参股、租赁、收购等。贝宁国营全资、控股或者参股企业的私有化一般是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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