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措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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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10-24 20:58 |
驻贝宁各中资机构、专家组并中国(贝宁)纺织商会:
近两年来,驻贝宁中资机构、专家组和国内来贝宁考察的经贸团组发生数起不同程度的钱物被偷盗、抢劫事件,交通事故、下海游泳溺亡和因疟疾亡故等也偶有发生,不仅给当事人、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而且还影响这些单位正常的经贸工作。
为保障各中资机构、专家组正常开展各项对内对外工作,保障驻外人员的人身、财产等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虽然贝宁政局稳定、社会秩序较好,但仍然存在许多安全事故隐患。各中资机构、专家组必须高度认识和重视安全工作,不能有麻痹思想。
二、请各中资机构、专家组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交通、出行、人身、个人和单位财产、卫生、防火等安全。请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到人。
三、本通知再次特别强调:
1、严禁驻贝中资机构和专家组人员下海游泳。
2、鉴于克托努港口东、西两侧海滩时有当地不法偷盗和抢劫份子出没,特提请各驻贝中资机构和专家组人员在海滩散步或观景时务必结伴而行并注意安全;天黑后,请不要前往海滩散步和活动。
3、驻贝中资机构和专家组人员晚间出门散步或活动,务必结伴而行,相互照应。
4、请各驻贝中资机构和专家组进一步加强工地、店铺、住宅等处所的物资和财产安全措施,并对当地雇员和保安人员加强管理。
四、各驻贝中资机构和专家组接待国内过往经贸团组,请按此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驻贝宁使馆经商处
2003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