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贝宁经商处抓好《商务为民公约》落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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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28 18:06 文章来源:BCECACH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结合商务实际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倡的八种良好风气,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商务部确定2007年为机关作风建设年,针对商务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了《商务为民公约》(随附),并在全国商务系统内印发。
驻贝宁使馆经商处全体同志在实践中一直努力实践商务为民的工作宗旨,着力做好为驻贝中资机构,专家组的服务工作。值此《商务为民公约》发布之机,我处进行了专门的学习《商务为民公约》活动,抓好落实的工作。并将此公约内容通报各中资机构,专家组。邀请驻贝专家,中资机构工作人员监督我处为民服务工作,促进我处不断改善商务为民服务,力争把我对贝商务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附 商务部《商务为民公约》
商务为民公约
心系百姓 甘做人民满意公仆
勤奋好学 争当商务行家里手
求真务实 把握现代市场规律
胸怀全局 统筹内外经贸发展
敬业尽职 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遵纪守法 树立廉洁高尚情操
锐意创新 致力和谐世界建设
竭诚报国 不辱改革开放使命
欢迎各界朋友对我处为民服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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