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贝宁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Bureau de l'Économie et du Commerce de l'Ambassade de la République Populaire de Chine en République du Bénin

首页>公告栏

来源: 类型:

与贝贸易注意事项

一、对贝宁出口商品,贝宁政府无“对贝出口商品准入证”、“委托律师费”规定,如果遇到贝宁商人向我索要上述证件、费用以及数量不菲的商品样品,须提防上当受骗。

二、贝宁一些无信用进口商在与我贸易洽谈中,贝方往往坚持仅同意支付极少的货款,待货物运抵贝宁港口后,贝方以付款赎单的方式进行交易,即进口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获得货物提单、保险单、船公司运输、装箱单、发票等等全部单证。这种贸易方式会出现货物、货款无法收回的极大风险。但当货物运抵港口后,一些不法进口商玩失踪游戏,即其电话、传真全部不通,发给的电邮不复,使得我出口货物被海关扣押。而按照贝宁相关法律规定,货物运抵港口后120天内,如无人办理清关提货,海关即按照无货主进行拍卖,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国库,而且原货主无追索权。在拍卖过程中,贝进口方则以另一身份,以低报价参与竞拍,以少量的钱获取全部货物,给中方带来极大经济的损失。因此,千万不要采用这种贸易方式。

三、贝宁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即进口商进口商品必须申领进口许可证,否则,即使货物到港,贝海关也不会放行,最后亦变成无货主货物拍卖。

四、贝宁进口许可证由贝宁工业、贸易部外贸司根据进口商申请的营业范围进行核发,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可再申请核发。